朱益
外观
朱益(14世紀—15世紀),字仲益,江西瑞州府高安縣坡山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朱益是永樂六年(1408年)舉人,七年(1409年)會試中副榜,按例授與學職,他和同榜者十人上言:「未明理不能教人,請求到國子監學習。」得到祭酒胡儼重視,十三年(1415年)成進士[2],獲授刑部主事,在沛縣督辦運木,不勞損民力,又能平反多件冤獄,得尚書薦陞郎中,在任內去世,行李只有朝廷所給官衾。他廉靜寡慾,任官不帶同妻兒,去世時只有僕侍陪同,對他說:「我未能報答君親,回鄉後請以忠孝二字告訴子孫。」不談及私事[1]。
引用
[编辑]參考文獻
[编辑]- 同治《高安縣志》·卷十·選舉志
- 同治《高安縣志》·卷十四·人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