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皇家憲兵隊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0年1月23日) |
荷蘭皇家憲兵(Koninklijke Marechaussee),縮寫為KMar(英語是Royal Marshals,但通常被視為皇家軍警部隊)是荷蘭軍隊四個軍種之一。是一個憲兵部隊,執行軍事警察和民事警察的職責,包括出入境管制。
歷史
[編輯]皇家憲兵隊是國王威廉一世,於1814年10月26日用以取代法國憲兵的部隊。憲兵隊這個詞已經有負面的含義,所以威廉成立所謂新的力量「憲兵」。憲兵隊是一個用以替代法語憲兵的辭彙。當時的憲兵是軍隊的一部分。
憲兵的任務是維持公共秩序,執法,維護主要道路。雖然沒有具體提及,這對軍隊而言包含警察的職責。因此,憲兵國家警察的一部分(rijkspolitie)。
在許多小城市,憲兵是唯一的警察部隊,如芬洛 ,特別是在南部省份林堡和北布拉班特 。
1908年,女王威廉敏娜分配憲兵的任務是守衛皇宮,而這個工作以前是由園丁負責。
在1940年7月5日,德國佔領政府把憲兵和其他部隊合併。這意味著,憲兵失去了它的軍事地位和皇家的尊號。這些變化並不適用於荷蘭領土之外佔領區的憲兵。大約200名的皇家憲兵守衛王室和荷蘭流亡政府,於英國恢復憲兵勤務,並成立艾琳公主旅,一個由荷蘭人組成的旅。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該旅回復先前國家警察的地位和皇家的尊號。自那時以來的憲兵其主要任務在邊境保護,軍事警察和守衛任務。
在1956年7月3日,貝婭特麗克絲公主支助荷蘭皇家憲兵的成立。
1994年,國家和城市警察部隊合併為目前的25個地區警察部隊和一個機構(國家警察廳)。國家警察移交機場警察和保安任務給(主要是阿姆斯特丹)憲兵。
1998年,憲兵在軍隊內部成為一個獨立的軍種。
軍徽
[編輯]荷蘭皇家憲兵的軍徽,與許多其他的憲兵部隊一樣,是個燃燒的手榴彈。在17世紀,一個新的武器引入歐洲:手榴彈。使用手榴彈的士兵們被稱為擲彈兵。他們是歐洲最精銳的部隊之一。在法國,手榴彈的圖案是憲兵的軍徽,於是流傳了整個歐洲。
現況
[編輯]目前憲兵是個有軍事地位的警察組織,由國防部管轄,但主要工作是和司法部和內政部和皇室有關係。
荷蘭憲兵隊履行下列職責:
- 援助警察
- 護送和保護北約車隊
- 打擊非法移民
- 打擊國際犯罪活動
- 保衛國家邊境
- 守衛王宮和首相官邸
- 荷蘭武裝部隊有軍事警察的職能
- 防暴控制和保安
- 保全所有民用機場,特別是阿姆斯特丹的史基浦機場
- 貴賓貼身保護,包括王室和政府高級官員
架構
[編輯]- 總參謀部設立於海牙
- 防禦區塊:
前四個單位是有區域範圍,另外兩個單位負責跨區任務。
軍階
[編輯]此鏈接顯示荷蘭皇家海軍,陸軍,空軍和憲兵(軍事警察)的軍階[1]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設備
[編輯]詞源
[編輯]在這一過程中,當時有兩個嚴重的法語口音拼寫(憲兵),只好作罷。排名最低的人員被稱為marechaussees,位階相當於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