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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疇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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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疇錯誤(category mistake)、範疇失誤範疇謬誤,是指將既有的屬性歸屬到不可能應該擁有該屬性的對象上,為語義學存在論的錯誤。

例如,「那本書的生意永眠了」的描述在語法學上正確,卻是句無意義的戲謔,頂多可以看成是某種比喻,理由是:這句描述錯誤地將屬性「永眠」歸屬到「生意」上,也將屬性「生意」錯誤歸屬到「書」之殊型上。


範疇錯誤是吉爾伯特·賴爾在著作《心的概念》(1949年),為了去除笛卡兒主義形上學所造成關於的本質的混亂,而引入的用語。依照賴爾的主張,將心視為靈性實體所形成的對象,是錯誤的。理由是為了表示傾向性或能力的集合,使用術語「實體」是沒有意義的。許多採用賴爾範疇錯誤概念的哲學者,對何者該是範疇錯誤何者不是見解各有出入。

相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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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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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爾塔, 愛德華·N (編). 範疇. 《史丹佛哲学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