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馬
歷史
[編輯]打馬出現於宋代,由樗蒲演變,遊戲方式是擲采行棋,移動代表馬的棋子,以到終點為勝,常作為賭博用[1][2]。在當時至少有四種玩法,有關西馬、依經馬、宣和馬、另一種有五十馬棋子的名字則失傳。北宋宣和年間,有人將這每人一枚將、十枚馬棋子的關西馬與每人二十枚馬棋子的依經馬綜合,創作出每人二十枚棋的宣和馬[3][4]。
宋朝女詞人李清照喜歡依經馬。紹興四年(1134年)時,她因靖康之變後顛波流離,為抒發鬱悶與回憶快樂的過往,就紀錄依經馬規則,又增添讚美的詞句,以讓遊戲更具風雅,寫成《打馬圖經》一書[5][6]。除《打馬圖經》規則外,宋朝其餘三種如今已失傳[7]。
明朝依舊流傳打馬[8][9],但與宋朝時玩法並不同[10]。蘇州地區也有人玩《打馬圖經》的打馬[11]。謝肇淛認為李清照紀錄、修飾的依經馬,較其他局戲風雅,樂意教其他人玩,但批評賭博有些花錢[12]。錯把李清照的依經馬當成宣和馬的文翔鳳,認為棋子常放剛上棋盤又立即打下,難以遊戲,自己又創造朝京馬,收錄於陶珽的《說郛續》[13][14]。
清朝初期,周亮工的友人在福建重印《打馬圖經》。當時安徽一帶,依然有人玩,但北方已無人知曉。[15]
《打馬圖經》規則
[編輯]《打馬圖經》有明朝周履靖編《夷門廣牘》本、清朝文淵閣《四庫全書》《說郛》本、伍崇曜編《粵雅堂叢書》本等。以《夷門廣牘》規則最細,後兩版本在規則有所遺漏,《四庫全書》本在打馬圖棋盤中間增加中國象棋棋盤、《粵雅堂叢書》本則無棋盤[16][17][18]。朱南銑有指出《說郛》本有錯誤 [19]。
博具
[編輯]- 棋盤為長條型,有九十一個棋格,每格能放多枚棋子。
- 起點與終點分別寫赤岸驛、尚乘局,中途每隔八格分別稱寫隴西監、玉門關、汧陽監、沙苑監、函谷關、太僕寺、天駟監、騏驛院、飛龍院,這些十一個棋格稱為窩。終點倒數第二格稱為塹、倒數第三到七格稱為夾。其餘格各寫名駒名字。
- 每方二十枚棋子,為可堆疊的扁圓狀。一般有圖有文,正面畫馬、反面寫兩字或四字馬名,稱為打馬錢、打馬格錢、將馬錢、馬錢,為花錢的一種。
- 三顆六面骰。[17][7][19]
博采
[編輯]三枚骰子可組成五十六種采,打馬遊戲依擲出時獲得的賞罰分為賞采、罰采、散采三類。除罰采外,采數等於三顆骰子總合數。此外,有三或兩顆同點的采又叫夾采。
賞采
[編輯]賞采有十一種,其中「碧油」、「桃花重五」、「堂印」、「拍板兒」、「滿盆星」這五種三顆同點的賞采,又稱為渾花貴采。「堂印」為最高采,為契丹語數字四的音譯[19]。
采組 | 采名 | 采數 | - | 采組 | 采名 | 采數 | - | 采組 | 采名 | 采數 | - | 采組 | 采名 | 采數 |
---|---|---|---|---|---|---|---|---|---|---|---|---|---|---|
碧油 | 18 | - | 桃花重五 | 15 | - | 堂印 | 12 | - | 雁行兒 | 9 | ||||
拍板兒 | 6 | - | 滿盆星 | 3 | - | 黑十七 | 17 | - | 馬軍 | 15 | ||||
靴楦 | 11 | - | 銀十 | 10 | - | 撮十 | 10 | - | - | - | - |
罰采
[編輯]罰采有兩種。
采組 | 采名 | 采數 | - | 采組 | 采名 | 采數 |
---|---|---|---|---|---|---|
小浮圖 | 5 | - | 小娘子 | 4 |
散采
[編輯]散采有四十三種。
博法
[編輯]- 玩家二到五人。
- 籌碼單位稱為帖。眾玩家先決定籌碼能換的獎金大小,但不得超過三文錢,然後將所有獎金放於公盆。得賞金或罰金時的玩家,分別從公盆取走與放入。若有玩家獲得一半獎金或以上,其他玩家補充獎金到原先金額。
- 任意吵鬧的玩家罰十帖。
- 遊戲開始後,玩家輪流擲骰。若與上位玩家所擲同采種,叫真撞;與上位玩家所擲同采數,叫傍撞。
- 擲采後,先得到相應的賞罰,再選擇執行下馬或行馬這兩行動之一。
- 賞采:
- 依采種賞N帖錢。堂印:N=8;碧油:N=6;桃花重五:N=5;雁行兒、拍板兒、滿盆星:N=4;黑十七、馬軍、靴檀、銀十、撮十:N=2。
- 若行動選擇下馬,則下N枚己棋。若還是傍本彩,再加下兩枚。
- 若還是混花貴采,再獲一回合。
- 罰采:罰二帖,改由下位玩家行動。若下位玩家選擇下馬,則下二枚棋。
- 散采:
- 玩家首次擲出的散采,並且不是別人的真本采、傍本彩,即為該玩家的真本采,而同采數的采則為傍本彩。之後,擲到自己的真本采、傍本采,分別賞三、二帖,與再獲一回合,若還選擇下馬,下三枚。
- 為他人的真本采、徬本采,分別送三、二帖給該玩家,改由該玩家行動。
- 與上位玩家叫真撞、傍撞,皆改由上位玩家行動,分別罰三、二帖錢。然後本回合玩家再重擲,若重擲第二次結果相同,一樣處理;若三次相同,罰金加倍,但可行動。
- 首次擲出的真本采、或非以上狀況,下一枚馬或行一馬。
- 賞采:
- 下馬或行馬時,在起點與終點之間的中途可進入空格、己棋處、數量少於或等於的敵棋處。若往前無法進入或通過,則需折返將剩餘步數走完。
- 若至己棋處,則兩者相疊,再獲一回合。之後視為同一單位移動。
- 棋子若至有數量少於或等於的敵棋處,將該些敵棋移回敵方手中,此動作叫打馬,再獲一回合,並賞等於該些敵棋枚數的帖數。如果敵棋等於全部二十枚,則改賞一半獎金。被移回棋子的玩家,下次行動須執行下馬。
- 進入除起點、終點、飛龍院以外的八個窩,賞一帖,但不可進入或越過有敵棋的這八個窩。
- 先將所有己棋先到達終點的玩家為勝。若是從夾離開走六格到達,叫「細滿」,賞所有獎金的加倍。若其他位置、或從塹陸續全數到位,叫「麤滿」,賞所有獎金。[17][7][20]
下馬
[編輯]- 玩家將此采相應枚數的己棋相疊,以起點算第一格,前進一同放在第M格,M為采數。[17]
行馬
[編輯]- 所有己棋都到棋盤就才可執行此動作,移動一己棋朝終點前進,步數等於采數。
- 出入特定棋位有規定。
- 棋子相疊十枚以上才能通過函谷關,首位通過的玩家賞一半獎金。通過後,剩餘任何方棋子不需相疊十枚就可通過該關。
- 在函谷關之後,不可穿過多枚數的敵棋。
- 棋子全數相疊,並且擲出貴采、或真本采,或他人擲出自己的真本采,才能通過飛龍院。
- 需擲出夾采才能離開夾,移動步數等於采數扣掉兩顆同點數的餘數。
- 可進入有敵棋的塹,但不能打馬。
- 需擲出渾花貴采、真本采、他人擲出自己的真本采、上位玩家擲出罰采、或下位玩家擲出真撞、傍撞,此六種狀況之一才能離開塹,並將N枚己棋放入到終點,賞N帖數。N同擲出該采下馬的相應枚數。[17]
文學記載
[編輯]- 宋·朱翌〈觀諸公打馬詩〉:「酒酣侑坐展博局,分曹並進角馬足。過關驗齒出天衢,入關未掩繞日軸。十驥並驅縱來往,一將折箠制起伏。擊前疊後看騰驤,避塹守狹良侷促。緩時秘若出門殿,妙處正須蟻封逐。孫臏能令田忌勝,諸人徐賀塞翁福。障泥在前解則行,杜蘅可采帶宜速。莫疑檀溪墜三丈,終使青雲成一蹴。吾家款段乃如狗,敢上夷塗陪驥騄。但能書與尾而五,未免以策數曰六。歸歟秋滿華山陽,苘麥倍收連苜蓿。」
- 宋·陸游〈烏夜啼〉:「冷落鞦韆伴侶,闌珊打馬心情。」
- 元·關漢卿〈一枝花·不伏老〉:「願朱顏不改常依舊,花中消遣,酒內忘憂,分茶攧竹,打馬藏鬮。」
參考
[編輯]- ^ 宋·李清照《打馬賦》:「打馬爰興,樗蒱遂廢,實小道之上流,乃深閨之雅戱。」
- ^ 宋會群、苗雪蘭. 《中國博奕文化史》. 中國: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10-08-01. ISBN 9787509716854 (中文(中國大陸)).
- ^ 宋·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打馬格局》一卷,無名氏。《打馬圖式》一卷,鄭寅子敬撰,用五十馬。《打馬賦》一卷,易安李氏撰。用二十馬。以上三者,各不同。今世打馬,大約與古之樗蒱相類。」
- ^ 宋·李清照《打馬圖經·打馬圖序》:「按打馬世有兩種:一種一將十馬者,謂之關西馬;一種無將二十馬者,謂之依經馬。流行既久,各有圖經凡例可考。行移賞罰,互有同異。又宣和間,人取兩種馬,參雜加減,大約交加徹倖,古意盡矣,所謂宣和馬者是也。」
- ^ 宋·李清照《打馬圖經·打馬圖序》:「予獨愛依經馬,因取其賞罰互度,每事做數語,隨事附見,使兒輩圖之。不獨施之博徒,實足貽諸好事,使千萬世後,知命辭打馬,始自易安居士是也。」
- ^ 清·胡玉縉《許廎學林》:「據此,則打馬雖舊法,而是書則清照創新意為之矣。」
- ^ 7.0 7.1 7.2 麻國鈞、麻淑雲. 《中华传统游戏大全》. 中國: 農村讀物出版社. 1990. ISBN 9787504810168 (中文(中國大陸)).
- ^ 明·秦徵蘭《天啟宮詞》:「走馬古局戲,時宮中盛行之。先按骰子色,某占某閒,合局共十二閒,倣《周禮》天子閒有十二之舊也。隨各出賞錢置玉門關上,名曰鬧頭兒。」
- ^ 明·黃一正《事物紺珠》:「打馬用銅錢或牙角為錢樣,共五十四枚,上刻良馬,布圖四面,以骰子擲打之。」
- ^ 清·張德瀛《詞徵》:「南宋時此風尤盛。至明中葉,遂有走馬之戲,其制略與宋異,今俱廢矣。」
- ^ 明·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打馬圖》今尚傳,吳中好事習之,邇年頗有能者。」
- ^ 明·謝肇淛《五雜俎》:「李易安打馬之戲,與握槊略相似。但彼雙則不擊,而此多逢寡即擊。如疊至十九馬,而遇二十馬,即被擊矣。一夫當關,則它騎不得過,又可以反而擊人之單騎。行至函谷關,則非疊十騎不得過。至飛龍院,則非二十騎不得過。非正本采不得行,而臨終尚有落塹一局,所謂行百里者半九十也。此戲較諸藝為雅,有賦文亦甚佳,但聚而費錢稍多耳,江北人無知之者。余在東郡,一司農,合肥人也,懇余為授之,甚喜。」
- ^ 明·文翔鳳《朝京打馬格》:「李易安更定宣和馬,以二十馬命辭打之。二十馬座數而爭馳博道於一孔,旋打旋下,煩聒而艱於著手。於特為朝京馬...」
- ^ 明·陶珽《說郛續·卷三十八·朝京打馬格》
- ^ 清·周亮工《書影》:「徐君義謂打馬之戲今不傳。予友虎林陸驤武,近刻易安之譜於閩,以犀象蜜蠟為馬,盛行其中。近淮上人頗好此戲,但未傳之北地耳。」
- ^ 宋·李清照《打馬圖經》《四庫全書·說郛》本
- ^ 17.0 17.1 17.2 17.3 17.4 宋·李清照《打马图经》《夷門廣牘》本. [2013-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1-20).
- ^ 宋·李清照《打馬圖經》《粤雅堂丛书》本. [2013-07-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1-05).
- ^ 19.0 19.1 19.2 朱南銑. 《中國象棋史叢考》. 中國: 中華書局出版社. 2003-06. ISBN 9787101037043 (中文(中國大陸)).
- ^ 史良昭. 《枰声局影: 中国博弈文化》. 中國: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1. ISBN 9787532510689 (中文(中國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