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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尚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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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尚燝
大明巡抚河南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籍贯江西南昌府进贤县
族裔汉族
字号字明卿,号锺阳
出生万历十五年丁亥(1587年)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万历三十一年癸卯科举人
  • 万历四十四年丙辰科同进士出身

樊尚燝(1587年—?),字明卿,号锺阳,江西进贤县人。明朝政治人物,万历丙辰进士,崇祯时官至河南巡抚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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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授湖广德安府应城县知县,调江夏县。天启二年(1622年),擢为山西道御史,天启三年(1623年)十一月奉命两淮巡盐,五年丁忧归。七年以忤魏忠贤,被诬贪赃削籍罢职家居。

崇祯元年(1628年)四月复官。五月起补云南道御史。崇祯二年(1629年)三月以掌道御史参与会审钱谦益受贿案。崇祯三年(1630年)二月,为太仆寺添注少卿。崇祯四年(1631年)十一月,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河南。崇祯五年(1632年)十月,流贼攻犯武陟清化济源怀庆府及河内县境大口柳树等口俱不守,游击黄龙战死。崇祯皇帝让樊尚燝戴罪自赎。崇祯六年正月,罢为太常寺少卿,二月以玄默代之。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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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樊以口。祖樊一复。父樊应乾。母万氏[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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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李开升《明万历丙辰科进士同年序齿录》
  • 《崇祯长编》
  • 《明史纪事本末》
  • 《江西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