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时 (永乐进士)
外观
生平
[编辑]永乐十六年(1418年)中进士,授户科给事中。仁宗洪熙元年,议改钞法,夏时以其“扰市肆,无裨国用”。措施果然不受民间欢迎,民众多犯禁,最终原议作罢。仁宗想起夏时之言,命其侍奉太子前往孝陵祭祀,沿途有灾伤时,就请太子开仓赈灾。随后留署南京户科。宣德初年,升江西佥事。正统三年(1438年),升江西参议。正统十二年(1447年),经大臣举荐,升为广西左布政使。年近七十致仕,归乡病卒,乡人祀之,祠名“孝廉”。《明史》有传。[1]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史》(卷161):夏时,字以正,钱塘人。永乐十六年进士。授户科给事中。洪熙元年议改钞法。时力言其扰市肆,无裨国用,疏留中。钞果大沮,民多犯禁。议竟寝。帝思时言,命侍皇太子祀孝陵,所过有灾伤,辄白太子,发粟以振。留署南京户科。宣德初,一日三上封事。称旨,命署尚宝司,兼理吏、礼、兵、刑四科,视七篆,无留事。命核后湖黄册,陈便宜十四事。邳、徐、济宁、临清、武清旱,以时请,遣官振之。寻擢江西佥事。正统三年奏:“今守令多刻刑无辜,伤和干纪。乞令御史、按察司官遍阅罪囚,释冤滞。逮按枉法官吏。”从之。迁参议。七年奏恤民六事,多议行。十二年以大臣荐,超擢广西左布政使。前后所上又十余疏,虽不尽用,天下壮其敢言。年未七十,致仕归,卒。其为佥事时,进知州柯暹所撰《教民条约》及《均徭册式》,刊为令,人皆便之。时为人廉洁好义。亲殁,庐墓有异征。殁而乡人祀之,名其祠曰“孝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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