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網絡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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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評論員不僅僅只定義於中國政府的人員吧
[編輯]我認為所有拿錢但偽裝成普通網民從事輿論宣傳行為的人都應當列入「網絡評論員」的範圍之內
只要是黑TG的,沒有邏輯也不要緊,沒有常識更不要緊
[編輯]那個所謂「甘肅正招募650名網絡評論員」
我們來看看內文
第三條 黨校陣地網評員由衡陽市委黨校辦公室實行統一認定與管理。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中共衡陽市委黨校負責解釋
你們要不要查查這兩個地方在哪。
起源 比 來源 更正式。
「我們相信儘管如此,即便如美國所僱傭的面對小語種地區的網絡評論員成員,也大多具有比較高的漢語水平。漢語掌握的水平,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仍舊是世界各國僱用網絡評論員的一條標準。」 「我們」是誰? Kaibin 2007年6月29日 (五) 03:04 (UTC)
反了吧?怎麼就沒有說反共的那些五毛的了?..這也太不中立了吧.linyang2008年5月2日(五) 03:43(UTC)
都說沒有明確證據了!原文你讀了嗎?給中國人蒙羞不止,還想讓民族喪失生氣和活力,是真正的東亞病夫。re:User:linyang 留言
沒有反華勢力?上文學城的評論看下那些複製一大篇文章說中共要完蛋的人,不是網特是什麼?中共就算有5毛黨也不會到處複製文章造謠騙人。—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8.32.4.94(對話|貢獻)加入。
- 有就肯定有,一般都是輪子的人。如果您找到可靠來源能證明有美分黨,您也可以寫呀。另外,請不要人身攻擊。—瓜皮仔 ~ Canton 2008年9月22日 (一) 20:58 (UTC)
好好好!我服了你們這幫人了!!!!
[編輯]一開始我說天涯凱迪發網評員通不過你們拿掉了,然後我說兩全其美版規不准談論網評員你們又拿掉了……哎! 論壇版主有常駐維基辦事處啊? 原本以為這裏學術自由呢,搞得你們還心驚膽戰,怎麼怕出一條信息就要關兩全其美?關天涯?關貓眼? 誰拿掉的,給個解釋,我也好跟你討論你是不是有點太神經質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天佑民權(對話|貢獻)加入。
- 根據Wikipedia:可靠來源,bbs、虛擬社群並非可靠來源。—Wcam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00:06 (UTC)
來源不可靠的已經被我刪除。PeterMiao2016 (留言) 2019年10月18日 (四) 08:12 (UTC)
把那十幾條「喝彩」刪了吧
[編輯]個人研究經驗告訴我,那喝彩文章作者雖然表面是網評作家,但他那職業其實和真正的網評員差了十萬八千里。真正的網評員,都是不停地換着馬甲然後搞臭政敵的,不是寫這種明顯就是政府文章的人,所以建議把這個喝彩去掉。
- 我覺得應該保留,Wiki是記錄相關客觀事實的,不是宣傳。是事實存在的事情不管正面的還是負面的Wiki應保留。—Fishming (留言) 2009年8月2日
關於五毛的產生時間問題,以及五毛的後續發展
[編輯]詞條上說五毛產生於2004年,我在大陸一部分學生論壇擔任過站長。就我的經驗而言,五毛應該產生得更早一些。 早在2002年或2003年,部分中國大陸高校,包括北大,已經有一些拿錢發貼的學生或政工管理人員。用於引導輿論。具體時間我不是特別有印象,但必然早於2004年。
目前五毛的發展情況: 實際上由於網上言論過於難控制,而五毛的發貼很難量化、跟蹤效果。現在中國大陸的五毛,一般來說都用行政關係由網監或其他單位指定為一些網站的版主或站長。這是因為刪文的效果要比發貼好很多。目前的五毛的工作逐漸從發貼改為刪貼、封貼和上報ip以供網監監察發帖人。
詞條的錯誤: 新華網的「十大網評員」指的是網站的網絡評論員,而不是通常意義的五毛。五毛指的是隱藏自身實際情況和官方僱傭身份,偽裝成普通網友或普通版主進行發貼、造謠、攻擊他人和控制言論的人員。而不是署名的,公開官方身份的網絡評論者。
- 本條目並非五毛條目。
五毛集結號
[編輯]反腐頻道網評員登記報到,格式:七一社區網名:真實姓名:單位名稱:注意:非反腐頻道網評員請勿跟帖-。因為是bbs,加不到條目里,可惜了。-farm (talk) 2010年1月21日 (四) 16:43 (UTC)
Farm,你好。
我認同你加入中華文明網-文明評論-專欄作者的連結, 但這不應該成為你刪除甘肅將建650人網絡評論員隊伍引導輿論連結的理由吧。所以,我已將後一個連結恢復。
詳見你的歷史版本
--魚,遨遊天空 (留言) 2010年2月4日 (四) 04:15 (UTC)
關於對網評員的質疑
[編輯]大量的事實證明瞭網評員存在,而且還有許多開會,培訓等的照片為證,甚至可以認為這是一種公開的職業了。網評員是大量存在的,由此也根本無法保密。
個人認為爭議點很大程度上在於網評員匿名發帖還收錢,這一行為是否適當。
-- fishming 2010年2月7日
- (!)意見,我不是質疑這種職業是否存在。而是條目內大量引用BBS、討論區、個人部落格內的言論當參考,是否洽當?而且有的還不開放直接瀏覽?甚至是二次轉載,擺明說出處不詳?這樣也能用喔?所以,才掛上pov模板。我想這個條目應該有更中立客觀的寫法吧。而且其他職業的條目也沒寫到賺多少吧?匿名發帖還收錢,不是不可以,就當是用筆名投稿一樣。但是您認為現在的條目內容,把個人行為當做這個職業的通病,是否中立?-P1ayer (留言) 2010年2月7日 (日) 20:12 (UTC)
- (!)意見 a.我同意「BBS、討論區、個人部落格內的言論當參考」 不恰當,所以沒有明確證據的資訊是應該去掉,我剛修改過一個地方,你也可以清理一下。 b.條目寫到有某地的補助只代表該地,並非共性,我覺得寫清楚反而較好,而且也沒有寫所有網評員都是這個補助標準。只是尊重事實。 c.對於「匿名發帖還收錢」「就當是用筆名投稿一樣」,這是閣下的個人看法。 -- fishming 2010年2月8日
- (!)意見,以在台灣的遊戲基地這個討論區的網站為例,會員id採用匿名,會員註冊時的個人資料填寫可隨意填寫(無實名制),發文或回文可取得虛擬貨幣「G幣」。在過去,曾有數次以G幣換實體贈品的活動,記得有一次是換籃球,雖然可兌換的數量有限,但不是直接給現金就是了。其它的討論區的網站應該也有過類似的贈獎活動。會直接給錢的,鮮見於網絡上刊載的模式,大多是用於會實體印刷的報紙或雜誌的投稿行為上。像是過去電玩遊戲公司,常會派員工寫遊戲的簡介或攻略給雜誌刊載,有時是免費的,有時會取得稿費,有時反而要付錢給雜誌社(類似刊廣告的行為)。-P1ayer (留言) 2010年2月8日 (一) 04:24 (UTC)
- 以上提到的情況基本上是企業的商業行為,所用的資金相當於廣告營銷開支,這和中國大陸的網評員受僱於政府、花費納稅人的錢應該是不同的。一個是商業行為,一個是政治行為。—驚鴻~~落羽 2010年2月8日 (一) 12:27 (UTC)
條目名稱的異議
[編輯]本條目名稱是「網絡評論員」,同時又有一個條目為「網絡評論員 (廣義)」,這種條目命名很奇怪,本條目既然是指狹義的網絡評論員,名稱卻泛稱為「網絡評論員」,而標準含義的條目,名稱卻為「網絡評論員 (廣義)」。網絡評論員不是什麼大陸專有名詞,五毛才是特指含義,不能把兩者等同。建議把本條目改成「網絡評論員 (狹義)」或其他合適的名詞,而把「網絡評論員 (廣義)」改成「網絡評論員」。--馬不停蹄 (留言) 2010年10月13日 (三) 05:17 (UTC)
因為大量的宣傳,把這種明顯讓人不齒的職業宣傳成中性的「網絡評論員」,使得該詞在中文區內(主要大陸)被異化了唄。一說「網絡評論員」,大家都知道,就是這種「五毛」。這些「五毛」確實是狹義的「網絡評論員」,但是卻佔有「網絡評論員」的最通用和最常見的定義。那種真正的自由評論的中文「網絡評論員」,都不願自稱「網絡評論員」,都要改個名字,網絡寫手什麼的。—t8 2010年11月2日 (二) 03:01 (UTC)
用網絡評論員稱它們是表揚呢 河蟹好吃 (留言) 2010年12月29日 (三) 18:02 (UTC)
一些問題
[編輯]某IP用戶做出了一些編輯,我修改了,回應一下:
- 對於「五毛」一詞的起源,那個網頁的截圖上的確只顯示底薪為600元,而未提及5毛每帖,但那只是網頁的部分截圖,原文已被刪除,不能確認到底提及5毛沒有,而可考證的《環球時報》英文版的文章則稱確實有5毛每帖,雖然我們也不知道該文作者是否以訛傳訛,但《環球時報》畢竟算比較可靠的來源,甚至它還是半官方自己揭露自己的,據此來源的結論符合這裏的方針。
- 在「正面評價」之中,第一段焦作的例子,他們官方確實高度評價網評員的作用,而且也不是反話,不能因為讀者感覺荒謬,它就不是「正面評價」了。
- IP用戶無來源地添加稱網評員參與平息2011年日本大地震後的中國民眾搶購食鹽的相關謠言,沒有搜索到相關信息,也不知是不是這位用戶親自參與到了其中所以知道有。總之對於這種條目,添加的事件都應附帶可靠來源,即使知道有或很可能有,也需可靠來源支持。—t8 2011年5月24日 (二) 07:45 (UTC)
是否依賴第一手來源
[編輯]User:Hanteng在本條目頂部添加了{{primarysources}}模板,並就該模板添加與否的問題,和User:Xiehechaotian發生了回退戰(不過沒過三次)。這個模板上面提示道:「本條目依賴第一手來源。請添加第二手及第三手來源,以改善這篇條目」。順便說一下,簡而言之:
- 第一手來源意思是:描述事件本身的來源。
- 第二和第三手來源意思是:不是直接和僅僅描述事件的,而是基於事件,並對之進行分析、總結、解釋、說明乃至評價的,或是對上述內容進行總結的來源。
- 第一手還是第二和三手的問題和「利益衝突」的問題無關,不要混淆了
我不認為{{primarysources}}模板掛在本條目頂部是合適的,因而剛剛移去了此模板,主要原因有兩點:
- 在目前條目的編輯版本中,大概地,以下序號的19個來源都應為第二和第三手來源:3、4、6、7、13、23、24、35、40、44、45、48、49-52、53、57、58。也就是說,1/3的來源都非第一手來源,這已經很可觀了。因而,「依賴第一手來源」與本條目不符
- 當單純描述某個事件、證明某個事件的存在的時候,就應該引用描述事件本身的第一手來源,我不覺得這時有任何必要引用進行分析、總結、解釋、說明乃至評價的第二三手來源。在談到分析和解釋事件,或大量地總結性描述多個事件的前後經過時,才需要引用這些第二三手來源,並儘量不以第一手來源為準。本條目中,單純描述某個事件的發生的內容,還是佔了很大篇幅的,所以這裏第一手來源還是必要的。對事件不加以過多傾向性評論、單純佐證事件發生的第一手來源也是非常重要的,你刪除第一手來源,加入第二三手來源,有時反而十分不合適。試想,假如你把除了我上面列舉的19個二三手來源之外的所有第一手來源都刪掉,或刪掉大半,使得二三手佔1/2以上,這條目就改進了麼?一點也不,這條目反而因來源的缺乏而完蛋了。--Tomchen1989(留言) 2013年3月19日 (二) 20:52 (UTC)
我又仔細閱讀、理會了WP:第一手來源所述內容,其實新聞發佈前的內部資料是第一手來源,而所有出自記者之手並且發佈了的新聞(即便是單純描述報道某個事件的新聞,也有它對事件的總結與篩選)應該是第二手來源才對,通知是第一手,總結報告算第二三手,等等,因而我上面列舉的來源還應該更多,不止19個,大概包括這37個:3、4、6、7、9、11、12、13、19、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5、37、38、39、40、43、44、45、46、48、49-52、53、54。--Tomchen1989(留言) 2013年3月19日 (二) 21:23 (UTC)
關於五毛手冊
[編輯]看了這個條目,的確有助於了解五毛黨這個特殊現象。不怕諸位笑話,阿拉雖然聽說過五毛,因不做論壇就不清楚,在一次網絡招工中差點上當。那可是寫得黃冕堂皇的好工作,我在思量之餘,忽然開竅似的大腦里閃出五毛一詞,我就猜這大概就所謂五毛那種工作,果然正是。前一段時間看到有一本五毛手冊,專門介紹五毛黨各種策略,我拿來對照一下鄧玉嬌等等事件披露的一些蹊蹺,對五毛黨破壞看得更清楚,似乎維基里真有類似手法。這裏,我是提問,五毛手冊之類是否可以補充進入條目?--維基準天使Gretchen(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11:46 (UTC)
五毛黨疑似滲入中文版維基百科
[編輯]最近專注於中英文的當代藝術詞條。同一個詞條,在中英文編輯後對比看來,在中文維基百科中進行當代藝術的編輯舉步維艱!本人在英文維基百科中所編輯的詞條個個OK,中文維基百科中所編輯的個個都被以各種名義封鎖。有些所謂管理員明顯是在有意刁難。所幸大多五毛黨英語不好。在此情況下看,中文版維基百科還真不如百度百科呢……--Quinhonk(留言) 2013年8月13日 (二) 04:10 (UTC)Quinhonk
我在中文與英文維基百科都有編輯。我編輯英文維基百科的經驗愉快,大家基本遵守方針編輯,我只要提供理由與來源,沒有編輯會強刪,最多修飾語句。我編輯中文維基百科若是政治或歷史相關條目,特定資深ID有意刁難,發起編輯戰,拒絕理性討論,甚至對引用幾十個可靠來源的條目都主張是「原創研究」而提刪。由於在與政治與意識形態完全無關的條目無此現象,因此可以推斷是五毛黨滲入中文維基百科,目地是替中共控制中文維基百科。
我認為解決之道,是中文維基百科要針對五毛制訂新條款,避免劣幣驅逐良幣的結果。--歡顏展卷(留言) 2014年4月2日 (三) 21:24 (UTC)
活5毛現身
[編輯]Morgandaigou 以個人主觀語言修改本條目 --Ty38(留言) 2013年11月19日 (二) 02:54 (UTC)
請求已拒絕
請退到User:Morgandaigou大量明顯的破壞(批量替換連結)或POV編輯之前的版本,見diff。或者,既然User:Morgandaigou現在已經被永久封禁,條目可以取消全保護,讓大家來恢復User:Morgandaigou的破壞。--Tomchen1989(留言) 2013年11月22日 (五) 15:50 (UTC)
- 並非永久保護,而且保護即將過期。--廣雅 范★ 2013年11月24日 (日) 03:15 (UTC)
- 剛來,已經解除全保護了,剛剛我也已經將條目退到了User:Morgandaigou大量替換連結破壞之前的版本了。不過,我覺得管理員應該對維基百科方針有更深入的認識,因為我仔細查閱了WP:保護方針#全保護,在「破壞」一節中清楚地寫着:「臨時性的全保護只有在極少數的情況下使用,例如大量的自動確認用戶對一個條目進行持續性的破壞的時候。持續性的破壞或預期未來會有高流量可能性的條目,一般都不是進行全保護的理由。」而之前本條目發生的情況則是:單一的自動確認用戶對條目進行持續性的破壞。所以,User:Lakokat似乎並不應該對條目進行全保護,而User:范拒絕取消全保護,似乎也是不合適的。同時,User:范拒絕Editprotected,理論上似乎也是不合適的,因為User:Morgandaigou批量替換連結是非常明顯的破壞,回退這種破壞肯定是WP:共識。「非永久保護,而且保護即將過期」理論上並非是一個合理的理由,是否共識才是是否拒絕Editprotected的正確的理由。抱歉我是話嘮而且是扣方針扣理論的人。雖然該封的Morgandaigou也已經封了,該回退的也已經回退了,但之前或許還能做得更好,更符合維基百科的方針。--Tomchen1989(留言) 2013年11月28日 (四) 09:12 (UTC)
- 嚴格的保護可以暫時徹底封禁Morgandaigou及他任何試圖通過小號繼續破壞的嘗試, 不知全保護和半保護之間還有沒有其他的保護級別 --Ty38(留言) 2013年11月28日 (四) 09:23 (UTC)
- 小號通常不是自動確認用戶,所以半保護以阻止非自動確認用戶編輯就夠了,這也是方針中建議採用的措施。而且後來Morgandaigou和小號被封,更應馬上取消全保護。況且事實上Morgandaigou也並沒有動用他的小號來編輯本條目,假如動用了多個屬於自動確認用戶的小號,那麼才有可能符合方針中「大量的自動確認用戶對一個條目進行持續性的破壞」,那麼才有可能有必要進行全保護(在他和他的所有小號被查封之前)。另據我所知全保護和半保護之間還有沒有其他的保護級別了。--Tomchen1989(留言) 2013年11月28日 (四) 09:46 (UTC)
- 感謝您的提醒,我這次作出保護的決定的確有不足之處,對不起。當時User:Morgandaigou頻密編輯此條目而且被反覆回退,查後發現編輯涉大規模更改內文參考來源的連結,而且他也沒有就更動進行任何解釋,因此判斷為破壞。我希望他能停止和冷靜下來,所以立即保護了條目,而沒有考慮到保護方針中對全保護的限制,亦沒有採取如暫時封禁等的替代行動。在處理這次事件時,更好的方法大概是立即通知該編者並在拒絕回應時封禁該用戶。全保護的確對條目造成影響,也違背維基百科自由的精神,以後我施行保護時定必更加小心。--Lakokat 2013年11月28日 (四) 10:11 (UTC)
- 同上。因為EP單方面要求回退一般來說都是沒有共識的,所以我沒敢動刀。下次處理時會仔細檢查。謝謝提醒。--廣雅 范★ 2013年11月28日 (四) 11:47 (UTC)
- 感謝您的提醒,我這次作出保護的決定的確有不足之處,對不起。當時User:Morgandaigou頻密編輯此條目而且被反覆回退,查後發現編輯涉大規模更改內文參考來源的連結,而且他也沒有就更動進行任何解釋,因此判斷為破壞。我希望他能停止和冷靜下來,所以立即保護了條目,而沒有考慮到保護方針中對全保護的限制,亦沒有採取如暫時封禁等的替代行動。在處理這次事件時,更好的方法大概是立即通知該編者並在拒絕回應時封禁該用戶。全保護的確對條目造成影響,也違背維基百科自由的精神,以後我施行保護時定必更加小心。--Lakokat 2013年11月28日 (四) 10:11 (UTC)
- 小號通常不是自動確認用戶,所以半保護以阻止非自動確認用戶編輯就夠了,這也是方針中建議採用的措施。而且後來Morgandaigou和小號被封,更應馬上取消全保護。況且事實上Morgandaigou也並沒有動用他的小號來編輯本條目,假如動用了多個屬於自動確認用戶的小號,那麼才有可能符合方針中「大量的自動確認用戶對一個條目進行持續性的破壞」,那麼才有可能有必要進行全保護(在他和他的所有小號被查封之前)。另據我所知全保護和半保護之間還有沒有其他的保護級別了。--Tomchen1989(留言) 2013年11月28日 (四) 09:46 (UTC)
- 嚴格的保護可以暫時徹底封禁Morgandaigou及他任何試圖通過小號繼續破壞的嘗試, 不知全保護和半保護之間還有沒有其他的保護級別 --Ty38(留言) 2013年11月28日 (四) 09:23 (UTC)
- 剛來,已經解除全保護了,剛剛我也已經將條目退到了User:Morgandaigou大量替換連結破壞之前的版本了。不過,我覺得管理員應該對維基百科方針有更深入的認識,因為我仔細查閱了WP:保護方針#全保護,在「破壞」一節中清楚地寫着:「臨時性的全保護只有在極少數的情況下使用,例如大量的自動確認用戶對一個條目進行持續性的破壞的時候。持續性的破壞或預期未來會有高流量可能性的條目,一般都不是進行全保護的理由。」而之前本條目發生的情況則是:單一的自動確認用戶對條目進行持續性的破壞。所以,User:Lakokat似乎並不應該對條目進行全保護,而User:范拒絕取消全保護,似乎也是不合適的。同時,User:范拒絕Editprotected,理論上似乎也是不合適的,因為User:Morgandaigou批量替換連結是非常明顯的破壞,回退這種破壞肯定是WP:共識。「非永久保護,而且保護即將過期」理論上並非是一個合理的理由,是否共識才是是否拒絕Editprotected的正確的理由。抱歉我是話嘮而且是扣方針扣理論的人。雖然該封的Morgandaigou也已經封了,該回退的也已經回退了,但之前或許還能做得更好,更符合維基百科的方針。--Tomchen1989(留言) 2013年11月28日 (四) 09:12 (UTC)
建議改名:「網絡評論員」→「五毛黨」
[編輯]「網絡評論員」 → 「五毛黨」:五毛黨這個詞常用。--Ddg1000(留言) 2014年1月8日 (三) 13:17 (UTC)
- 不應移動。後者是含貶義的非中立用詞,見頁頂的FAQ。-Lif…lon 2014年1月8日 (三) 13:34 (UTC)
- (-)反對,喪失維基百科中立性的非官方名稱不應成為條目名稱。聞夕語·留言 2014年1月15日 (三) 02:18 (UTC)
- (-)反對,1.五毛黨有明顯的貶義;2.五毛黨是別稱。-Keith Chang(留言) 2014年1月19日 (日) 10:19 (UTC)
未完成--Lakokat 2014年1月31日 (五) 04:12 (UTC)
建議改名:「網絡評論員」→「中國大陸網絡評論員」
[編輯]「網絡評論員」 → 「中國大陸網絡評論員」:這篇文章介紹的網絡評論員特指中國大陸的網絡評論員,建議移動,並設置消歧義頁--Keith Chang(留言) 2014年1月19日 (日) 10:34 (UTC)
- (+)支持:--Chmarkine(留言) 2014年1月31日 (五) 00:37 (UTC)
- (+)支持:理由同提報者。--Eric.Diao☺ 2014年1月31日 (五) 07:25 (UTC)
- (-)反對:正文已經說明特指化,無需在命名上特指。——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2月5日 (三) 08:33 (UTC)
- (-)反對:有必要嗎?在其他地方有非常知名、足以寫成獨立條目、而且又正好叫「網絡評論員」的人嗎?我覺得這是畫蛇添足的行為。--DeBit(留言) 2014年2月19日 (三) 08:12 (UTC)
- (-)反對:理由同User:cwek--DukeAnt(留言) 2014年2月19日 (三) 09:55 (UTC)
- (-)反對:「網絡評論員」一詞是個慣用語,特指的「中國大陸的那些受僱為其做宣傳的網評員」。大陸之外類似的受僱網評員,如果有,也幾乎不會使用該名稱指代。正如條目中hatnote所述,該詞還可以指廣義的、在網絡上做(可能很正常的、並無利益驅使的)評論的人。假如要是改成「中國大陸網絡評論員」,那麼隱含的意思就是:世界範圍內有很多「網絡評論員」,本條目講述「中國大陸」範圍內的這些「網絡評論員」而不是其他地方的。這樣一來,這些『世界範圍內的「網絡評論員」』就失去了特指「大陸受僱網評員」的這層含義,更多是指「網絡上做正常評論人士」。這可能會使得「中國大陸網絡評論員」一詞也失去了特指含義,更多意味着「來自中國大陸的、在網絡上做(可能很正常的、並無利益驅使的)評論的人」。所以即便要改,我覺得也要改成「中國大陸機關僱傭的網絡評論員」之類的名稱。但毫無疑問,那樣就太長了。--Tomchen1989(留言) 2014年2月21日 (五) 17:23 (UTC)
- (-)反對:「網絡評論員」非中國大陸獨有,因此這個格式不正確。--=★= 2014年3月17日 (一) 13:46 (UTC)
未完成。--Towatw(留言) 2014年5月27日 (二) 18:38 (UTC)
建議改名:「網絡評論員」→「網絡評論員 (中國大陸)」
[編輯]「網絡評論員」 → 「網絡評論員 (中國大陸)」:這篇文章的主題專指中國大陸的政府機關僱傭的網絡評論員,建議移動以區別於廣義上的網絡評論員。--=★= 2014年3月16日 (日) 14:40 (UTC)
- (-)反對:和我寫在上面的反對『「網絡評論員」→「中國大陸網絡評論員」』的理由差不多。上面的是不是寫得大家看不懂?我整理一下,寫清楚一點。
- Google等搜索「網絡評論員」可以明顯看出,該詞壓倒性的、絕對多數的意思,是指「中國大陸政府機關僱傭的網絡評論員」。這個意思非常重要及常用(符合WP:DPAGES)。事實上真的想描述廣義的、非僱傭的網絡評論員時,中文作者通常都會有意無意地避免使用「網絡評論員」一詞。所以根據WP:DPAGES,這個非常重要及常用的意思的條目不加括號。即使建立一個廣義的「網絡評論員」條目,也應該是那個條目名稱加括號消歧義,可以叫「網絡評論員 (廣義)」之類的。
- 「網絡評論員」理論上,可以有很多意思(雖然有的用的很少,有的都不一定存在):
- 所以如果改名的話,你改成「網絡評論員 (中國大陸)」或者「中國大陸網絡評論員」,都解決不了你聲稱的歧義問題,條目正在講述的3.2理論上依然會和1.2、2.2混淆。改成「網絡評論員 (中國大陸機關僱傭)」還差不多,但那樣明顯太囉嗦。所以吹毛求疵沒意思,按WP:DPAGES去做就行了,不要繁瑣地加括號或定語。--Tomchen1989(留言) 2014年3月17日 (一) 22:29 (UTC)
未完成。--Towatw(留言) 2014年5月27日 (二) 18:40 (UTC)
中國退步的原因
[編輯]
如果有符合可靠來源的資料,你可以把它寫到正文裏面。--vjudge1(留言) 2016年4月19日 (二) 02:01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編輯]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網絡評論員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cenews.eu/?p=21320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10720154302/http://www.cenews.eu/?p=21320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