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迪遜大道
本地名稱 | Madison Avenu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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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緣由 | 詹姆斯·麥迪遜 |
擁有者 | 紐約市 |
維護者 | 紐約市交通局 |
道路長度 | 9.7公里(6.0英里)[1] |
地點 | 美國紐約曼哈頓 |
郵政編碼 | 10010, 10016, 10017, 10022, 10065, 10021, 10075, 10028, 10128, 10029, 10035, 10037 |
南端 | 23街 |
主要路口 | Harlem River Drive/麥迪遜大道大橋 |
北端 | Harlem River Drive/142街 |
東 | 公園大道 |
西 | 第五大道 |
建造 | |
委託 | 1836年 |
麥迪遜大道(英語:Madison Avenue)是美國紐約市曼哈頓一條南北走向的大道,實行北行單行道交通。它南起麥迪遜廣場(23街),北到麥迪遜大道大橋(138街)。它穿過中城、上東區(包括卡內基山(Carnegie Hill)、西班牙哈萊姆區(Spanish Harlem)和哈林區。該路得名於麥迪遜廣場,麥迪遜是指第四任美國總統詹姆士·麥迪遜。
麥迪遜廣場花園因為過去位於26街和麥迪遜大道路口麥迪遜廣場東北角而得名,現在紐約人壽保險公司大廈佔用了整個街區。它的設計者是斯坦福·懷特,在運動場地的頂部擁有一個羅馬女神狄阿娜的銅像。1925年遷到50街、第八大道的一個新建築,但保持了舊名。麥迪遜廣場花園現在位於從31街到33街之間的第八大道。
在57街和85街之間的麥迪遜大道被認為是「時尚街」,這一區域聚集了大部分著名的時尚設計師和高級髮型屋。
麥迪遜大道不屬於起初1811年紐約市規劃(Commissioners' Plan of 1811)的街道柵格網的一部分,1836年,由於律師和地產商薩繆爾·B·拉格爾斯(Samuel Ruggles)的努力,在公園大道(前第四大道)和第五大道之間開闢了這條道路。拉格爾斯是耶魯大學畢業生,此前在1831年購買開發了紐約的格拉梅西公園,他亦參與開發聯合廣場,也命名了萊辛頓大道。
廣告業
[編輯]「麥迪遜大道」常常被用作廣告業的代名詞。在1920年代的繁榮時期,這條大道開始成為廣告業中心。
交通
[編輯]麥迪遜大道有紐約市公共汽車M1、M2、M3、and M4普通路線,以及BM1、BM2、BM3、BM4、BQM1直達公共汽車。
巴士車道
[編輯]依據紐約市交通規則(New York City Traffic Rules)[2]第4-12(m)段,麥迪遜大道自42街至59街之間的巴士專用道在管制時段時,巴士以外車輛[3]駕駛員不但不得行駛巴士專用道,也不得向右轉,到60街始得右轉,但載運乘客的出租車得以行駛巴士車道在46街右轉。
註釋
[編輯]- ^ Google Inc. 麥迪遜大道 (地圖). Google Inc. September 12, 2015 [September 12, 2015].
- ^ (英文) 紐約市交通規則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 紐約市交通規則第4-01(m)段語詞定義所稱的車輛(vehicle)不適用人力車輛,例如自行車。
外部連結
[編輯]- http://www.madisonavenuebid.org/(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http://www.thecityreview.com/madison.html(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http://www.aviewoncities.com/nyc/madisonsquare.htm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http://www.madisonsquarepark.org/about.asp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http://scriptorium.lib.duke.edu/eaa/timeline.html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70807023523/http://www.virtualology.com/samuelbulkleyrugg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