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樹仁
金樹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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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任新疆省政府主席 | |
任期 1928年11月17日—1933年5月2日 | |
前任 | 楊增新 |
繼任 | 劉文龍 |
第1任新疆邊防督辦 | |
任期 1931年6月6日—1933年5月2日 | |
繼任 | 盛世才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1879年 大清甘肅省蘭州府河州永靖縣 |
逝世 | 1941年9月12日 中華民國甘肅省蘭州市 | (62歲)
軍事背景 | |
效忠 | 中華民國 |
服役時間 | 1928–1933 |
軍銜 | 中將 |
參戰 | 柯爾克孜叛亂 哈密暴動 |
金樹仁(1879年—1941年9月12日),字德庵,漢族,甘肅省河州永靖縣金家嘴[1](今臨夏回族自治州永靖縣)人,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時期新疆省政治、軍事領導人,民國軍閥之一。
生平
[編輯]早年
[編輯]金樹仁於1879年生於甘肅省。父金聲清,一生亦農亦商;母魯氏,生五男二女,金樹仁為其長子。家族世代無有顯者。金樹仁幼年聰慧,光緒十八年(1892年)中秀才,此時年僅十二歲。四年後,雲南人楊增新任河州知州,金受其器重。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楊調任甘肅學政兼高等學堂監督,金樹仁追隨楊增新到省城,入甘肅文高等學堂。畢業後,又入法政學堂。完成學業後,金樹仁先後任龍泉書院、鳳林書院院長。宣統元年(1909年),金樹仁參加科考,舉為孝廉方正,同年又應己酉科試,考取拔貢。
1911年辛亥革命後,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選舉,金樹仁當選議會議員、眾議院議員[1]。
入疆
[編輯]楊增新主政新疆省之後,金樹仁於1915年到楊任下,任書記官兼科員。第二年六月,參加全省縣長考試,以甲等成績分發任阿克蘇縣縣長。其後十餘年,金樹仁皆在新疆基層歷練。1926年,因政績顯著,升任新疆省公署政務廳廳長[1]。
主政新疆
[編輯]1928年7月7日,楊增新遭軍務廳長樊耀南刺殺身亡後,掌握軍隊的金樹仁當日隨即出兵討伐樊耀南並逮捕殺之,同年11月17日,國民政府正式任命金樹仁為新疆省主席。
金樹仁管理新疆期間,政府官員多用漢人及其親信,施政及管理上也一反楊增新的懷柔作風,處處對穆斯林實施嚴格的控管,尤其是開徵「屠畜稅」以及禁止麥加朝覲,最受穆斯林的強烈反抗。
此外,金樹仁亦實施改土歸流,廢止了哈密自清朝以來即施行的土司制度,終於引起穆斯林的反抗。1931年,哈密地區的穆斯林首先起兵反抗,並推舉和加尼牙孜為領導,史稱哈密暴動。同時在馬仲英的介入下,吐魯番與和闐也相繼發生穆斯林的反抗活動。
在接連不斷的戰亂烽火中,反對金樹仁的人越來越多。1933年4月12日,新疆省參謀處長陳中、迪化城防指揮官白受之、航空學校校長李笑天、迪化縣長陶明樾等人,聯合自東北撤退來的東北抗日義勇軍殘部(首領鄭潤成),以及自蘇聯流亡來的白俄歸化軍(首領巴品古特),共同發動了軍事政變,佔領了首府迪化,並推教育廳長劉文龍為臨時省主席。
金樹仁試圖舉兵反攻,卻因盛世才的叛變,加上伊犁屯墾使張培元坐觀成敗,而敗走塔城。同年4月24日,金樹仁宣布下野,隨即逃往蘇聯,經由西伯利亞回到國民政府所在地南京。
結局
[編輯]1935年10月,金樹仁至南昌晉謁蔣介石,繼而赴南京國民政府述職。行政院秘書長褚民誼唆使他人控告金樹仁,以金擅自與蘇聯訂立通商協定判罪。甘肅、寧夏、青海等地的軍政要員及官紳民眾,得悉金樹仁被羈,均表示聲援金樹仁。同年10月10日,國民政府主席林森宣布:「金樹仁與蘇聯政府訂立臨時通商協定,是為維護地方,因以獲罪,應予特赦。」1935年,金樹仁返回甘肅蘭州。1941年9月12日,金樹仁去世,歸葬於永靖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