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程穆衡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程穆衡(1702年—1794年),惟淳江南鎮洋人,籍貫休寧

生平

[編輯]

先世世居江南休寧,至父輩時方徙居太倉乾隆元年(1736年)舉人,乾隆二年中進士[1],授榆社知縣。任上以逮捕盜賊有功,還親自捉拿盜魁。個性耿介,因忤逆上官,罷歸,卒年九十三歲。

著作

[編輯]

程穆衡工詩文,著述甚富。曾修《太倉州志》。輯有《吳梅村詩箋》十二卷,著有《復社年表》、《婁東耆舊傳》、《據梧齋塵談》、《投紱堂集》等。

參考資料

[編輯]
  1. ^ ·王祖畲《太倉鎮洋縣誌》(卷9):「程穆衡,字惟淳,先世安徽休寧人,父繼墨始徙居太倉。穆衡,乾隆二年進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