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河南巩义幼儿园纵火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河南巩义幼儿园纵火案
位置中国河南巩义石关
日期2006年5月8日
上午9:00
目標幼儿园
類型纵火
死亡12
受傷5
主謀白宁阳

河南巩义幼儿园纵火案,发生于2006年5月8日。当天早上约9:00,18岁的白宁阳进入石关村某非法经营的幼儿园二楼的一间教室。[1]教室内有21个孩子和1名女老师李想。白宁阳用刀子把他们逼到教室后面,随后锁上门,往教室里倒汽油,放火点燃并逃离现场,2名5岁儿童当场死亡,10名儿童抢救无效死亡,4名儿童以及老师受伤。

第二天,警方派出800名警察搜查白宁阳。白宁阳躲在一个山洞中,下午4时被逮捕。2007年12月8日,白宁阳被判处死刑。[2][3][4]

事发经过

[编辑]

5月6日,白宁阳因琐事与村民发生矛盾,受到指责,被别人觉得好欺负,便决定火烧幼儿园。[2]

6日上午8点,白宁阳去买菜时被护路员白现民拦住,不让他走这条新修的路。中午12点,白宁阳持刀追砍白现民。下午,白宁阳的父亲为这件事想要教训白宁阳,白宁阳抓住旁边正在玩耍的孩子,把刀架在孩子脖子上,威胁父亲不得靠近。之后孩子从白宁阳手中挣脱[5][6]

2007年12月8日报道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近日进行审理,同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初审判决定,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白宁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

参考资料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