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包相会
作詞 | 玛拉沁夫(蒙古語),1951年 海默(漢語),1952年[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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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 | 通福,1952年 |
《敖包相會》是1952年長春電影製片廠攝製的影片《草原上的人們》的插曲,玛拉沁夫、海默中文添词,[3],漢語首唱是长影乐团的王树理和吴秀云。[4]
此歌的蒙古語原版由蒙古歌唱家敖登高娃電影插曲原唱[5],歌名為《十五的月亮》(蒙古語:ᠠᠷᠪᠠᠨ ᠲᠠᠪᠤᠨ ᠤ ᠰᠠᠷᠠ、Арван Тавны Сар)。
歌名
[编辑]“敖包”在蒙古語中是“信仰的一種祭拜場地”的意思,最初是作為道路或界域的标志,後演變為祭祀神靈的地方(萨满教)。牧民们每年六七月间举行祭敖包活動时,年輕的小夥和姑娘会借此機會談情說愛,因此稱為敖包相會。[6]
创作背景
[编辑]1951年,21岁的玛拉沁夫根据真实事件,创作出了短篇小说《科尔沁草原的人们》;在《人民文学》1952年1月号刊出后,在社会上引起轰动,并得到了文艺界的重视和赞赏。1952年,长春电影制片厂根据《科尔沁草原的人们》改编成电影《草原上的人们》[7]。《敖包相会》作为此片中的一首插曲,出现在影片中的男女主角战胜敌人后相会的一个情节[8]。
据玛拉沁夫介绍,他将《敖包相会》的歌词写好后,交给了另一位编剧海默修饰润色后,又拿给影片作曲通福。玛拉沁夫回忆:“这首歌的原词写得比较直,是男女主人公合唱;通福觉得不妥,建议采用男等女的形式,分开唱。”之后,通福又参考了内蒙古民歌《韩秀英》的部分曲调,对《韩秀英》进行了改编,创作出了《敖包相会》曲谱。[9]
歌词内容
[编辑]《敖包相会》描述了一对青年男女在月朗星稀之夜相约在敖包下的美好场景。[6]
漢語 | 蒙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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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的月亮升上了天空喲, 如果天上沒有雨水喲, |
Арван тавны сар нь агаартаа дэгдэнэ ээ хө Хур борооны шим нь агаараас буухгүй бол |
版权纠纷
[编辑]2006年4月,《敖包相会》词作者之一玛拉沁夫与曲作者通福的继承人色日玛发现凤凰传奇的主打歌《月亮之上》中间有6小节与《敖包相会》前6小节相同,且该处的蒙古语词与发表时的汉语词存在对应关系。因此两人将该CD的销售者、制作者、出版者和词曲作者何沐阳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20万元。原告方表示,此歌曲在创作时的蒙古语歌词是由玛拉沁夫在小说中独创[2],而在改编为电影时,剧本则是由完全不懂蒙古语的海默请达木琳当翻译帮忙改编为汉语,所以才会有3个词作者,对于被告方声称《敖包相会》词作者还有海默等人,共有作者不能仅其中一人主张权利的说法完全不能接受[1]。一审法院认为,歌词方面,玛拉沁夫并未提交相关证据证明《敖包相会》的歌词系其单独创作,而且公开出版发行的图书中的《敖包相会》的词作者有的署名为玛拉沁夫,有的署名为海默,故法院认为玛拉沁夫主张其为《敖包相会》的词作者证据不足,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10]。曲调方面,《敖包相会》改编自蒙古族叙事民歌《韩秀英》,对涉案6小节不享有著作权,对原告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后色日玛提出上诉。2008年1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月亮之上》旋律构成侵权,判决被告方赔偿《敖包相会》的著作权人经济损失2万元。且再次录制、出版、发行《月亮之上》时,不得再使用涉案6小节。[11]
参见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月亮之上>与<敖包相会>上公堂 "引"两句算"抄袭"?. 中国经济网. 2007-06-28 [2017-07-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7-11).
- ^ 2.0 2.1 《敖包相会》告《月亮之上》占便宜案再次开庭.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中国法院网. 2007-08-31 [2017-07-23].[永久失效連結]
- ^ 敖包相会(电影《草原上的人们》用此蒙古民歌做為插曲). 中国曲谱网. 2010-03-02 [2017-07-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05).
- ^ 金定国. 中国民乐大全: 敖包相会, Volume 6. 南京音像出版社. 2006.
- ^ 草原上的百灵鸟 蒙古歌唱家敖登高娃. 凤凰网. 北方新报. 2012-06-13 [2017-07-22].
- ^ 6.0 6.1 朱祖希. 06 最炫民族风. 美丽内蒙古: 读酷高清插图版. XinXueTang. 2014. ISBN 7509412765.
- ^ 《敖包相会》背后的故事. 凤凰网历史. 2012-02-23 [2017-07-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6-01).
- ^ 敖包和《敖包相会》. 新浪网. 天津日报. 2006-03-24 [2017-07-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月亮之上》抄袭《敖包相会》案终审判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9-01-07 [2017-07-07].[永久失效連結]
- ^ 法院判《月亮之上》不侵犯《敖包相会》著作权. 搜狐新闻. 新华网. 2007-11-27 [2017-07-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11-30).
- ^ 《月亮之上》侵权《敖包相会》 赔著作权人2万. 腾讯网. 京华时报. 2008-12-24 [2017-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