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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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职务,是对市辖区的首要领导人的称谓。在越南也有类似职务,越南各直辖市下辖郡的首要领导人的称谓为郡委書記(越南语:Bí thư Quận ủy)。
综述
[编辑]在中国,中国共产党区委书记是市辖区区共产党的第一位领导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党政合一时期是革命委员会主任兼任),完全的说法是:中国共产党某某市某某区委员会书记。如中国共产党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书记。此前,有一段时间,称区委第一书记,那时区委书记不是一号人物。那时区委员会的领导人,依序为:第一书记,第二书记(有时还有第三书记),书记(可能有若干个),副书记(若干人)。 区委书记低于市委书记,区长是一个区人民政府的最高领导人,其地位仅次于该区党委最高领导人区委书记,一般区长也兼任该区的区(县)委副书记,区长相当于县长。
副省级
[编辑]正地厅级
[编辑]副地厅级
[编辑]正县处级
[编辑]著名区委书记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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