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季崇(15世紀—15世紀),江西南昌府南昌縣梓溪人[1],明朝政治人物。
劉季崇是景泰七年(1456年)丙子科舉人,天順元年(1457年)丁丑科會試中副榜,以母老求乞養,授廬州訓導,母親去世後於天順年間改任將樂訓導,優於學識、條教嚴明、誨人不倦,拿出俸祿餘資給貧窮諸生,在任內去世,入祀名宦祠[1][2][3]。
- ^ 1.0 1.1 同治《南昌縣志·卷十五·人物志》:劉季崇,梓溪人,景泰丙子舉人,天順間任將樂訓導,優於學識、教條嚴明,常分俸以周貧士。 《福建通志》 按《劉氏嗣聲錄》季崇作季從,丁丑會試乙榜,以母老乞養,授廬州訓導,母沒起補將樂署知縣,卒官,祀名宦。
- ^ 四庫全書《福建通志·卷三十一·名宦三》:劉季崇 南昌人,天順間將樂訓導,優於學識,條敎嚴明,常分俸以周貧士。
- ^ 乾隆《將樂縣志·卷六》:劉季崇,南昌人,天順間由舉人署將樂訓導,優於學識、條教嚴明、誨人不倦,諸生中貧者分俸餘資之,卒於官。
- 同治《南昌縣志》·卷十五·人物志
- 四庫全書《福建通志》·卷三十一·名宦三
- 乾隆《將樂縣志》·卷六
天順元年(1457年)丁丑科會試副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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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不詳 人數待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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