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總統府發言人
外观
此條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4年4月5日) |
中華民國總統府发言人 | |
---|---|
官邸 | 臺灣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9號 |
任命者 | 中華民國總統 |
任期 | 無限制,通常依總統派任而定 |
首任 | 王郁琦 |
设立 | 2008年5月20日 |
中華民國總統府發言人是中華民國總統府的发言人,負責新聞聯繫、政策宣導、形象推廣等工作。目前並非正式編制官職,僅以總統府機要秘書資格任用。
歷史
[编辑]2008年馬英九當選中華民國總統後,總統府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總統府發言人室」,並不是《總統府組織法》內的建制。而總統府發言人並不具備公務員資格,僅以機要人員名義聘用。
2010年12月30日,《自由時報》社論批評,總統府向來有「公共事務室」負責政策宣導、新聞聯繫等,總統府發言人是「踰越體制」、完全沒有法源依據的「黑官」。該篇社論表示,李登輝政府與陳水扁政府時,總統府依法由公共事務室主任擔當發言工作;而馬英九政府上任之後,總統府自創了「發言人室」,其成員多出於2008年馬英九競選總統時的年輕班底,並無公務員資格,還以「機要」聘僱[1]。同日,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反擊,總統府發言人的職務是以機要人員任用,完全合法,人員任用也經銓敘部銓敘程序;該篇社論亦表示此「並未違法」,卻以「黑官」作標籤化的批評,是自相矛盾;而且陳水扁政府亦曾多次在行政院設有「發言人」之任務編組,卻不見當時的《自由時報》批評這是「踰越體制」[2][3]。
歷任發言人
[编辑]任次 | 姓名 | 肖像 | 就任日期 | 卸任日期 | 備註 | 總統 |
---|---|---|---|---|---|---|
總統府發言人 | ||||||
1 | 王郁琦 | 2008年5月20日 | 2010年2月28日 | 首任 | 馬英九 | |
2 | 羅智強 | 2010年3月1日 | 2011年5月4日 | |||
3 | 范姜泰基 | 2011年5月4日 | 2013年2月18日 | |||
4 | 李佳霏 | 2013年2月18日 | 2014年5月11日 | |||
5 | 馬瑋國 | 2014年5月11日 | 2016年5月19日 | |||
殷瑋 | 2014年5月11日 | 2015年2月12日 | ||||
陳以信 | 2015年2月12日 | 2016年5月19日 | ||||
6 | 黃重諺 | 2016年5月20日 | 2020年9月6日 | 蔡英文 | ||
張文蘭 | 2016年5月20日 | 2020年11月15日[4] | ||||
林鶴明 | 2017年3月1日 | 2019年10月13日 | ||||
張惇涵 | 2019年1月21日 | 2023年1月30日 | ||||
丁允恭 | 2019年5月20日 | 2020年9月9日[5] | 因外遇及辦公室性愛事件(逼墮胎等),遭解職。 | |||
谷辣斯·尤達卡 | 2020年5月20日 | 2022年7月17日 | 首位臺灣原住民族發言人。 | |||
高遵 | 2020年11月16日 | 2024年5月19日 |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兼任 | |||
谷辣斯·尤達卡 | 2023年1月31日 | 2023年6月28日[6] | 回任,因與已婚隨扈不倫戀遭判侵害配偶權,自請辭職。 | |||
林聿禪 | 2023年1月31日 | 2024年5月19日 | ||||
7 | 郭雅慧 | 2024年5月20日 | 現任 | 賴清德 | ||
李問 | 2024年5月20日 | 現任 | ||||
高遵 | 2024年5月20日 | 現任 |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兼 |
參考資料
[编辑]- ^ 社論. 總統府「童子軍」踰越體制有辱官箴. 自由時報. 2010-12-30 [2015-08-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羅智強. 對自由時報社論的回應. 羅智強的部落格. 2010-12-30 [2015-08-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李佳霏. 媒體指當黑官 羅智強回擊. 中央通訊社. 2010-12-30 [2015-08-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4).
- ^ 2020年11月轉任總統府參事. [2022-02-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6).
- ^ 溫貴香、陳俊華. 丁允恭遭爆料劈腿 請辭總統府發言人獲准. 中央通訊社. 2020-09-09 [2020-09-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0).
- ^ Kolas Yotaka傳與已婚人夫戀情 辭總統府發言人獲准【更新】 | 公視新聞網 PNN. web.archive.org. 2023-06-29 [2024-1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29).